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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酚烷胺那敏胶囊(爱捷康)
- 药品分类
- 药品名称
- 氨酚烷胺那敏胶囊(爱捷康)
- 规 格
- 每粒乙酰氨基酚300mg,盐酸金刚脘胺100mg、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 联系电话
- 生产厂家
-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 有 效 期
- 24个月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156
- 非处方药
- 药品名称
- 氨酚烷胺那敏胶囊(爱捷康)
- 包 装
- 20粒/盒
- 适用症状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规 格
- 每粒乙酰氨基酚300mg,盐酸金刚脘胺100mg、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
- 产品说明书
- 氨酚烷胺那敏胶囊说明书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氨酚烷胶那敏胶囊英文名称:Paracetamol Amantadine Hydrochloride and Chlorphenamine Maleate Capsules汉语拼音: Anfenwan' annamin Jiaonang【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300mng,盐酸金刚烷胺10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辅料为:硬脂酸镁。【性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无臭,味微苦。【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适应症】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啶、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规格】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300mg,盐酸金刚烷胺10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用法用量】口服,成人,一次l粒,一日2次。【不良反应】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禁忌】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注意事项】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药物相互作用】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2.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药理作用】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能抑制前列素合成,有解热镇痛作用盐酸金刚烷胺可抗“亚-甲型”流感病毒,可抑制病毒繁殖;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减轻流涕、鼻塞、打喷嚏等症状。【贮藏】遮光,密封保存。【包装】铝塑包装。10粒×2板/盒;12粒×1板/盒﹔12粒×2板/盒。【有效期】24个月【执行标准】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为YBHO1952008【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156【说明书修订日期】2020年12月01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生产地址】山东省聊城巿在平区振兴街道华件街l号【邮政编码】252100【电话号码】0635-71296160635-7129629【不良反应受理电话】0635一7129679【网 址】http://www.sdhl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