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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老,更要抢夺话语权

发稿时间:2018-10-23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字体:
  鸡蛋陈醋、名家头衔,全是套路;神奇疗效、现场试验,皆是演技……“无论是组织健康讲座的‘会销’,还是通过电话、网络的‘话销’‘网销’,以及部分电视购物或养生节目的‘电视销’,实质是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打击不能手软。”省食药监局食品稽查局局长李天书坦言。

  自去年5月起,省食安办牵头,省食药监局、省工商局等十部门联合开展“护老行动”,一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风暴在全省掀起,其时间之久、执法之严、查处案件数量及货值之多,堪称史上之最。

  不法分子的“三板斧”——

  非法添加、虚假宣传、混淆概念

  冲泡“解酒散”,供应给需要的住店客人饮用;巧妙地将“黑糖四物”布展在宾馆,吸引住店客人注意。某宾馆经营的“解酒散”“碳焙黑蒜”“清淤塑身茶”等产品,选择在宾馆内部销售,不动声色。“益气补血”“舒筋活络”“调理气血”……这些食品,标签标识含有明示和暗示疾病治疗和预防功能的内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部分“黑糖四物”标注含有“当归、川芎、白芍、熟地”等原材料,却未发现添加与否的证据,属虚假标注。

  这是今年6月宜昌市食药监局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件,只是全省查处的8700多个案件中的一例。

  截至9月底,全省食药监系统共立案查处案件8741件,已办结8370件,涉案产品货值金额10.25亿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53件,公安机关立案42件。

  省食药监局食品稽查局调研员刘定霞介绍,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非法添加和非法声称功效;二是采用发布虚假广告和不正当手段推销产品,如利用网络、会销、电视购物、直销等方式误导和欺骗消费者;三是故意混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三者概念,特别是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违法宣称疗效。

  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的就是这些顽疾,重点治理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虚假标识声称、违法营销宣传和欺诈销售、虚假广告等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覆盖了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的所有环节,突出案件查办,加大惩处力度。目前,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场经营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与不法分子抢夺“话语权”——

  全省开展“五进”科普宣传活动

  10月17日,重阳节。赤壁市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走进神山镇,丹江口市保健食品科普知识讲座走进泰山庙社区,咸宁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走进沃尔玛广场、中百仓储,发放《重阳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问答》宣传册。

  为进一步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升消费者自我防护能力,我省从本月起开展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的“五进”科普宣传活动。

  “作为执法人员,不仅查案办案,还要与不法分子抢夺‘话语权’,制造强大的防止中老年人上当受骗的宣传攻势。”省食药监局总工程师朱与杰表示,不法分子向老人们使出“攻心计”,老人被洗脑后深信不疑,执法人员必须与不法分子针锋相对,拆穿他们的连篇谎话,通过宣传引导老人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及饮食安全。

  解决食品保健食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共治。业内人士提出,反欺诈、反虚假宣传需要持久发力,需要包括行业、企业、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用“社会保健”代替食品保健。